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,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,特制定《长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》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开题对象
1.根据《长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》,本学期应开展2019级三年制研究生开题工作,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开题工作。
2.文献阅读报告合格后,才能
(一)研究生上交材料:
研究生填写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》进行开题报告答辩。
二、材料上交要求
(附件2)、《长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(附件4)上交各研究生秘书存档,并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。(目前新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,上传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)
(二)学院上交材料:
1.《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汇总表》(附件3)
2. 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》(附件5)3.《 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记录表》(附件6)
4. 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7)
附件1:长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
附件2: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
附件3: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报告汇总表
附件4: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
附件5: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
附件6: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记录表
附件7: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
长春大学研究生院
2020年11月27日